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财务处下发《关于教职工办理校园卡有关事宜的通知》,经学院研究,由财务处负责实施为教职工办理校园卡相关工作,办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卡功能
校园卡具有校内消费、身份认证及校务管理等功能,可全部或部分替代现有学校各部门发行的各种卡片或证件功能。其中,教工卡主要功能为图书借阅、乘坐通勤车、食堂就餐、洗浴、校内消费、门禁、会议签到和短信通知等功能。
二、办卡范围:
学院在职人员均可办理。
三、具体要求:
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好本部门办理校园卡准备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校园卡信息的采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详细填报“教师信息统计表”和个人一寸相片信息的采集。
各部门将填好的“教师信息统计表”以纸质(A4纸)和电子文档报财务处。
各部门采集个人照片电子版统一发送到财务处电子信箱或报送财务处。照片命名规则是“姓名+身份证号.JPG”。
办卡截止时间:
各部门务必在2011年12月10日前将采集的校园卡信息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汇总学院全部办卡信息后上报学校财务处统一办理。
联 系 人:马宁
联系电话:499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