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有关文件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我院2014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4月5日(星期六)放假,4月7日(星期一)放假补休。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请销假和集体活动审批工作
1.相关部门要安排统一格式的请销假登记台账,请销假必须要本人填表签字。学生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各系,教师和党政处级以下管理人员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本单位、本部门,党政处级管理人员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组织人事处。
2.学生集体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学生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由班主任带队,经学院学工处(团委)和系学生工作部门审批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教职工集体外出要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出申请,交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党政办公室备案。
3.处级干部外出需向分管院领导请假,获准后在组织人事处登记、党政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不能同时外出,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二)安全稳定工作
假期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安全自查,后勤保卫处要对学院重点单位、要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假期间,要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巡逻力度,如遇突发事件要确保迅速到位、按规定及时报告学院并妥善处置。
(三)值班工作
1.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并于假期前将值班安排报党政办公室、后勤保卫处;学院值班总安排由后勤保卫处另报南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
2.学院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学院校区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设在后勤保卫处,值班电话4996734;家属区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设在家属区警务室,值班电话667851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