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交通学院和环境与资源学院在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联合增设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公路环境工程”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将正式列入我校2016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公路环境工程”学科点的增设,适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公路绿色交通发展和内蒙古等寒旱地区公路交通建设三个层面对公路环境工程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需求,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该学科主要研究内蒙古等西北部地区的冻融、盐碱地、沙漠、草原等特殊环境条件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影响,以及工程结构物与环境的互馈机制和控制措施等。“公路环境工程”的成功设立是交通学院学科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性成果,将有力提升我校土木工程学科的人才培养层次,丰富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内涵。该学科将招收土木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环境工程、数学、力学、地质学、生态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公路环境工程”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增设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院的指导下,由交通学院和环境与资源学院联合开展的,启动于2014年4月,历经学科论证方案撰写,研究生院组织校内论证,校外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等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的流程。整个增设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协调下,交通学院和环境与资源学院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教师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意见,研究生院及交通学院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目录外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公路环境工程”的招生计划、培养方案、导师队伍建设等,切实保证该学科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位点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