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Column
2013年4月14日,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培工委)主办的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宣贯会在北京举行。我院作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会员理事单位,学院院长柴金义教授和教务处副处长陈立柱应邀代表学院参加了会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等相关领导,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及其地方分会、专业委员会有关领导,以及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会员理事单位负责人共17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孙永龙主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服务业标准部许建军副处长、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刘建同、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会长郑树山、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曹俐莉副主任出席大会并讲话。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北京新东方学校、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等单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2013年2月1日教育部批准实施的《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等三项国家标准是我国制定的第一组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标准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贯彻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贯彻阶段;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第三阶段为推广阶段。力争用3至5年时间,初步建立起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标准体系(即非学历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市场、提高成人教育培训人员的专业水平、有效评价成人教育培训组织的服务能力,促进我国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教育部已把此项工作列入“教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重点工作方案”之中。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随后将组织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负责人及教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各地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工作以及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工作,并在商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后,开展相关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