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Column
为全面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9日,教育厅从盟市教育部门和部分高校抽调专家,组成3个“平安校园”认定组,在各级各类学校自评和旗县(市、区)、盟市教育部门认定、申报的基础上,对9所高等学校、29所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认定,我院成为8所首批荣获自治区级“平安校园”殊荣的高等学校中的一所。
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措施的有力载体,自治区教育厅今年2月下旬专门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区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学单位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作出了进一步决策部署。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核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主线,多次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稳定责任体系,筑牢安全发展的思想,稳步推进学校安全基础建设水平,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需要,为学院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