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检查组一行六人来我院进行复查验收工作。
学院院长柴金义、学院副书记董平、学院副院长孙恒、学院副院长李宏出席检查验收工作会议。
柴金义院长从人本发展、创新教育和特色发展、教育创新两个方面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概括。
董平副书记从领导重视,历史传承,可持续、协调发展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几方面进行了补充。
学院党办主任高飞就学院精神文明具体工作向检查组作了汇报。
检查组观看了学院专题宣传片,对汇报材料和相关档案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实地察看了学院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情况,找到学院个别干部和普通教职工进行了谈话,并与学院领导就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最后,检查组汇总检查结果,一致通过学院继续保留内蒙古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并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学院各党支部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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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柴金义 |
学院副书记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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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柴金义(右二)、学院副书记董平(右一)、学院副院长孙恒(左二)、学院副院长李宏(左一) |
内蒙古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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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主任高飞 |
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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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
观看学院专题宣传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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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汇报材料和相关档案 |
察看图书馆 |